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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发布日期:2022-02-14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姓名:高忠英

职务: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法库县体育局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法库县体育局)全面工作。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C区4楼

办公电话:024-87128097

姓名:徐兴华

职务: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局党务、组织、人事、财务、审批、安全、政法、信访、群团、广电、体育、项目建设、文字综合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广播体育科。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C区4楼 

办公电话:024-87128097

工作职能:

(一)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法库县体育局牌子。

(二)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广播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体育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的交流活动。

5.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7.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重点文化设施以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8.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统计与发布工作。

9.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0.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审批和监管、县域内大型基本建设地下文物勘探审批,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所属机构以及本系统所属单位设施设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项目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系统主办或承办的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12.责指导、协调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13.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14.负责全县文化、体育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15.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开展群众、社会文化体育活动,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共设立文化旅游行政管理办公室、广播体育管理办公室两个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法库县综合服务中心C区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00

办公电话:024—87128097

办事流程:

文旅广电局流程图(许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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