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2024年检查计划》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3月19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沈阳金广陶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馈,联系电话:024-87082855。
序号
名称
地址
检查日期
检查结果
1
沈阳金广陶瓷有限公司
法库县经济开发区
2024年3月19日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法库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