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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十四届沈阳市委第五轮巡察进驻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发布日期:2024-03-26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从2024年3月20日开始,对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提级+营商”巡察。

一、巡察监督重点

本轮巡察发现问题的时间节点为2019年以来,重点监督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履行主责主业情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二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情况,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廉洁风险防控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三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加强政治能力与业务能力建设,发挥表率作用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情况,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情况。四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情况,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五是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清理影响振兴发展的做法情况,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情况,推动“一网通办”和“办事不找关系”改革情况,推动“一网交易”改革情况,打造“阳光辽宁”系列行动情况,办理破坏营商环境案件情况,塑造服务发展的法治环境情况,优化企业群众诉求的受理、办理、反馈情况。

提级巡察省级开发区在关注上述重点情况的同时,重点监督检查认识把握核心职能情况,对区域发展目标、战略定位把握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情况。

二、巡察时间

市委巡察组于2024年3月26日进驻各被巡察单位,提级巡察现场巡察时间为3个月左右。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电话、邮政信箱、举报二维码,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9日。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包括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举报电话:17341001008 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7:30

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438邮政信箱

邮政编码: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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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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